H-1B簽證作為美國最主要的工作類別簽證,持有h1b簽證者可以在美國工作三年,然后可以再延長三年,6年期滿后如果簽證持有者的身份還沒有轉(zhuǎn)化,就必須離開美國。而據(jù)美國《世界日報》報道,在2015年年末奧巴馬政府新公布了外國勞工(H-1B)法規(guī)提案,這讓不少持工作簽證華人十分關(guān)注。
新提案中最引人注目的做法,是將H1B簽證六年的限制打破,即持H-1B簽證、已申請但還未拿到綠卡的人,可以無限次數(shù)地申請三年簽證的延期,直到綠卡申請獲準或駁回為止。根據(jù)律師蔡玟慧的分析,盡管理論上h1b簽證最多只有六年,但只要在申請綠卡過程中獲得I140批準,H-1B實則可以繼續(xù)延期。許多華人申請者都事先做好長遠打算,他們通常會在H-1B首個三年到期之前開始申請綠卡,這基本能確保他們在H-1B六年到期之前拿到I140批準信,即能在未來等待綠卡過程中繼續(xù)延期H-1B。
可是這看似重大利好消息,但很多人并不領(lǐng)情,認為這是多此一舉。雖然這項新規(guī)定號稱將惠及超過10萬正在等待綠卡的H-1B持有者,但實際上只有極少部分等到H-1B六年快耗盡時才“臨時抱佛腳”開始申辦綠卡的人才是真正受惠者。由于每個國家分配到的職業(yè)綠卡名額有限,來自中國和印度等移民大國的人從申請綠卡的步驟通常長達六、七年甚至十年以上。但H-1B通常最多只允許六年。故新提案中鼓吹的“無限延期H-1B”可以說只是對綠卡申請者的“安撫”,并沒有太大實質(zhì)性改革。
新提案中還有一項關(guān)于寬限期的重大變化。通常h1b持有者都不得不受制于雇主,一旦被解雇,雇員就必須離開美國。但新提案給出長達60天寬限期,即H-1B持有者在現(xiàn)有工作結(jié)束后,不必急于“卷鋪蓋該走人”,他們將有60天時間找新工作,或?qū)で髣e的出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