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“移民法”,申請某些類型簽證的人有潛在的移民傾向。一般而言,簽證官需要迅速確定申請人是否有移民此類簽證的傾向。因此,這些申請人需要在面試前準備材料,充分證明他們愿意返回中國并與該國接觸,這可以是收入穩(wěn)定的證明、近親在該國存在的證明、房地產證明等。
可以肯定的是,所提供的材料與證明申請人愿意返回中國與該國密切相關是一致的,但簽證官并不完全依靠這一點作出決定。有幾個主要原因:
1,數(shù)據是可以偽造的。簽證持旅游簽證者不能在當?shù)卮蚬せ驈氖屡c旅游無關的活動。團體旅游簽證是旅游簽證中的一種,其特點是簽證不做在護照上,旅游者須隨團集體出、入國境。偽造工作證、銀行存單、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人很多,單憑申請人提交的資料,簽證官便不會相信申請人沒有移民的傾向。
2.在中國擁有房地產和銀行存款不足以證明返回中國是有約束力的,因為有時人們會出國,授權國內親屬直接在國外銷售房地產和集資。事實上,有些人很樂意放棄家里的一切。
3.許多申請人的個人資料已在填寫DS-160表格時反映出來,簽證官可根據申請人在互聯(lián)網上提交的表格查閱這些資料。例如,申請人是否在美國有親屬、旅行的目的、誰支付旅行費用、目前的工作和收入等問題都將反映申請人是否有移民傾向。
4.最重要的是,無論簽證官是否看過申請人帶來的佐證資料,他都會與申請人面談,并在談話過程中,透過申請人的回答、長相和肢體語言。簽證有一些國家專門為旅游者頒發(fā)旅游簽證,即:“tourist visa”。旅游簽證來訪目的為旅游、停留期短,一般為30天,最長為90天,一般不能延期。簽證官衡量申請人是否說出了移民傾向的真相。如果你問申請人是否想留在美國,猶豫不決地回答,或他將來是否想等待,便會暴露出移民的趨勢。因此,我們建議這些非移民簽證申請人在填寫DS-160表格時,應注意某些資料是否會令簽證官懷疑他們有移民傾向。此外,做好回歸中國的約束力與國家有密切關系的配套材料的充分準備。最后,在面試過程中,盡量避免給簽證官一種可疑的表情、言語和行動。(摘自:美國華僑報)